拉布拉多犬产子?
日前有一则新闻称:日本滋贺县东出町的犬舍“东和庄”26日宣布,拥有一方血统的拉布拉多犬“木木”当天产下了4只幼犬,其中3只公2只母。“木木”14日初次产子,但至今已经2次遭受产道创伤,此次是第三次产子。由于此前2次的生母都是家养犬,因而对“木木”此次所生的宝宝能否健康成长十分担忧。
拉布拉多又名导盲犬小栗,生于1995年3月5日,导盲犬小栗的父母分别是柯利犬和史提芬妮犬,除具有柯利犬的聪明外,更兼具了史提芬妮犬的温柔,是公认的最佳导盲犬血型。小栗刚出生的幼崽约有1.7千克重,乳名叫“滚滚”。因“滚滚”是首次培育成活的黑色拉布拉多导盲犬,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关注。
从新闻来看,这条狗产子似乎并无什么异常,无非是一只狗生下了几滴狗孩子的普通之事。不过这条新闻还额外披露了一些信息:这条狗是导盲犬,而且似乎此前已产过两次子,但由于产道创伤多次未能顺利生产,本次已是它第三次孕产。
如果这些都属实的话,那么就可以理解为:这条导盲犬在3岁左右(按照人类年龄来算的话),就成为了高龄产妇,而且它“高龄”生产的结果造成了产道创伤,至于创伤的程度未能从新闻中获得更多信息。根据此新闻所提供的信息来看,问题似乎并不严重,因为它生产之后已经被送到医院,并且得到及时的治疗,预计很快就会康复痊愈。
不过,本人想就此事多说几句。在自然界中,动物的繁衍是天赋人权的事情,政府没有权利去干扰和阻止,但是如果动物保护组织或动物医疗机构发现动物正在生产,而且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它们是否应该主动给予帮助呢?
对此本人持反对态度。“生育是动物的本能”此话既对也不对。对,是因为生殖问题是动物权利的事情,和人无关系;不对,是因为当动物发生难产,胎儿无法顺利产出时,正是动物生命受到危害之时,也正是人道主义需要帮忙之时。
诚然,任何动物都有天生的权利,不管是繁殖还是自杀,不管是健康的生产还是难产而死,都是一个生命体生存的自然之道。不过,动物只有在不危及人类的生命和财产时,才被允许生存。如果一条导盲犬的出生不会危害什么,那么它自然可以享受生育的权利,倘若它的生产造成创伤危及人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时,那么人的利益至上,动物必须死,否则就是人类的无情和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