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宠物可以养?
首先我们得知道,我国禁止个人养殖野生动物,所以所谓的“宠物”,其实指的就是人工繁育的宠物。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宠物”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属于家畜家禽的范围,比如狗(犬)、猫等;另一类是被列入“水产养殖品种目录”,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经营性水产养殖动物,包括鲤鱼、鲫鱼肉用型鱼苗、牛蛙、美国青蛙等等。
下面来具体看看这两类“宠物”: (一)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属于家庭畜禽范围 2016年7月23日农业部发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决定于发布之日施行。
(二)“水产养殖品种目录”的水产养殖动物
1.鱼类: 凡是在上述两个名录中,都属于可合法养殖及出售的物种,那么这些鱼类就能作为“宠物”饲养了么? 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上述两种目录列举了可以合法养殖以及交易的物种名称或类别,但还规定了下列三种情形不受保护:
4. 具有遗传或者病毒性疾病;
5. 有外寄生虫或其他感染病;
6. 丧失食用价值或者有严重残缺的。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并且没有在禁用药品名单中的鱼虾才能作为宠物。